• 五、建築物所有權人申請補償時,應檢具下列文件,向衛工處辦理: (一)所有權人證明文件。 (二)建築物登記簿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書或其他合法建物證明文件。 (三)施工同意書。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領款收據。 委託代理人領取補償費者,代理人應親自到場,並應附具委託書及代 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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