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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除建築物補償辦法
制(訂)定日期:
民國 59 年 09 月 18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59年9月18日臺北市政府府秘法字第25627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8條;並自公布施行
第 1 條
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除建築物補償辦法,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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