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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
修正日期:
民國 89 年 12 月 05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89年12月5日交通部(89)交路發字第8971號令、內政部(89)台內警字第898990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並自9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 5 條
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關文書送達之程序,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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