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六 章 勤前教育
  • 十七、勤前教育之種類 (一)基層勤前教育:以分隊為實施單位。 (二)聯合勤前教育:以大(中)隊為實施單位。 (三)專案勤前教育:於執行專案或臨時特定勤務前由本局或大( 中)隊實施。
  • 十八、勤前教育之內容 (一)檢查服裝、儀容、服勤裝備及機具。 (二)宣達重要政令。 (三)勤務檢討及工作重點提示。 前項勤前教育之實施,各大(中)隊每月舉行一次,分隊每日上午 八時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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