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七 章 勤務督導
  • 十九、勤務督導及獎懲之實施 (一)本局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 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二)重大災害、專案或特定勤務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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