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捌、上級長官蒞臨引導及安全護衛勤務
  • 六十、引導人員,應於管制站待命,上級長官到達時依預定路線,引導至 預定地點,除各固定崗哨外,應配合勤務須要於叉路口及橋頭執行 方向引導,上級長官行經路線及停留處所事先派員實施安全檢查及 警戒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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