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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翡翠水庫安全維護執勤須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9 月 01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北市翡營字第1143015147號函修正第12點、第43點、第56點條文;並自114年9月1日生效
拾、考核
六十五、經營管理科派員執行考核,小隊長應不定時抽查,供平時考核參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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