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七 章 附則
  • 第 63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
  • 第 64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日修正公布之第二條第 十款與第十一款及第十八條至第十九條之二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