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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路法
修正日期:
民國 87 年 01 月 14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87年1月14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700004190號令增訂公布第39-1條條文
第 39-1 條
計程車牌照應依照縣、市人口及使用道路面積成長比例發放。 優良駕駛申請個人牌照之發放,不適用於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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