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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制(訂)定日期:
民國 73 年 02 月 07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73年2月7日臺北市政府(73)府法三字第5815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條
第 1 條
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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