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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87 年 05 月 25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87年5月25日臺北市政府(87)府捷五字第8703245900號公告修正第2條條文
第 2 條
本要點主管機關為本府,執行機關為本府捷運工程局 (以下簡稱捷運局) 。 前項執行機關負責聯合開發規劃、聯合開發計畫公告實施、徵求投資人、 監督聯合開發計畫細部設計、施工及營運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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