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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7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120205608A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
第 4 條
本法第五條第一項所稱有關機關,指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 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管理局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授權辦理勞動檢查之機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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