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章 附則 五十九、流動廁所工作人員執行拖運勤務,如遇有超出上下班時間者,應全力配合不得推諉 ,惟有特殊情況,經報請本局同意者,不在此限。 六十、違反本須知者,依有關法令議處,情節嚴重者,主管人員並受連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