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八 章 附則
  • 五十九、流動廁所工作人員執行拖運勤務,如遇有超出上下班時間者,應全力配合不得推諉 ,惟有特殊情況,經報請本局同意者,不在此限。
  • 六十、違反本須知者,依有關法令議處,情節嚴重者,主管人員並受連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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