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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01 月 02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93年1月2日臺北市政府(93)府衛技字第09202356400號函修正發布
臺北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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