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國家賠償之法制作業
  • 二十六、本府各機關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時,應依照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 法施行細則及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並參酌臺北市 政府國家賠償案件處理流程圖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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