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本局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專線電話:(02) 2725-6204 專線傳真:(02) 2722-0034 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bca-hello@gov.taipei 本局受理性騷擾申訴後,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或單位協調處理。
-
七、本局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採取立即且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護被害人之權益及隱私。 (二)對身心障礙者依其障別提供必要的協助。 (三)對所屬場域空間安全之維護或改善。 (四)對行為人之懲處。 (五)其他防治及改善措施。
-
八、本局為受理性騷擾申訴及調查案件,設性騷擾申訴調查委員會(以下 簡稱本委員會)。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名,由本局副局長兼任,並 為會議主席,主席因故無法主持會議者,得另指定其他委員代理之; 置委員三人至五人,其任一性別以不低於三分之一為原則,並視需要 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 本委員會之調查,得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說明,並得邀請具相關 學識經驗豐富者協助。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21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1年7月21日奉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首長核定下達修正第6~8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