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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17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07年6月17日奉臺北市萬華區公所首長核准下達修正第7點條文
七、本所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專線電話:23064468轉 344 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 wh-119@mail.taipei.gov.tw 本所受理性騷擾申訴後,由人事機構專責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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