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友善列印功能
print
列印
close
關閉
法規名稱:
臺北市零售市場攤(鋪)位設置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2 月 21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00年2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10030411600號令刪除第12、14條條文;原第13~16條條文遞改為第12~14條條文
第 12 條
民有市場攤(鋪)位以出租為原則,其出租對象應配合本府有關安置攤販 之規定辦理。
第 13 條
本辦法所定書表格式,由市場處定之。
第 14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