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依據
  •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12月15日工程技字第 09800527130號函檢送「振興經濟擴大 公共建設投資計畫落實節能減碳執行方案(修正本)」。
  • 二、本府99年 3月15日「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節約能源推動委員會」第六次委員會會 議結論略以:請工務局主政,秘書處協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98年12月15日提出 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落實節能減碳執行方案」,訂定本府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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