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作業,特訂定本基準明細表 。
  • 二、本府依內政部訂定之「影響地價個別因素評價基準表」所定之最大影響範圍內,就住宅 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農業用地、其他用地等五類用地,據以訂定優劣等級之細 部調整級距如附件一至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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