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臺北市立文獻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因應公私立機關、團體、個人等 為學術研究、展示、出版、推廣之用,特訂定「臺北市立文獻館藏品 圖檔使用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二、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立文獻館。
  • 三、本要點所稱之圖檔,係指由本館攝影、掃描藏品之數位圖檔。
  • 四、符合前點規定之申請者,應於二週前向本館提出書面(公文或申請表 格)申請。
  • 五、本館授權之圖檔不得私自重製、轉借、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或 任何非法使用。
  • 六、使用本館藏品圖檔,其使用收費標準依「臺北市立文獻館藏品圖檔使 用收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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