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鄰長交通補助費於里長任期屆滿或重新改選時,按當月在職日數計算。但鄰長因解聘或 辭職時,當月在職日數半個月以內者,補助半個月,超過半個月者,補助全月;鄰長死 亡時,補助全月。 依前項規定補助半個月之鄰長,應返還溢領之交通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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