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友善列印功能
print
列印
close
關閉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預約諮詢專案協助作業原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24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北市地登字第10533107600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條文;並自105年12月8日起生效
一、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協助民眾自行向臺北市各地政 事務所(以下簡稱各所)辦理地政類申請案,提供完整諮詢服務,達 成有感便民、利民之服務目標,特訂定本作業原則。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