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公用天然氣事業應依下列檢漏頻率辦理:

    管線類別

    巡檢作業

    檢漏作業

    儲氣槽

    二十四小時監控系統監控

    二十四小時監控系統監控

    高壓整壓站

    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高壓管線

    每月至少全部巡查一次

    每月至少全部檢漏一次

    中壓管線(含中壓整壓站)

    每半年至少全部巡查一次

    每年至少全部檢漏一次

    低壓管線

    中華民國一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每年至少全部巡查一次

    每三年至少全部檢漏一次

    每二年至少全部檢漏一次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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