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績效評估委員組織與說明: (一)督管委員會:召集營運管理、服務、安全、會計及其他與政策業務 推動相關類別之 5 名外聘專家學者及本局人員 2 名組成委員會 ,並由本局人員擔任召集人與副召集人,於每年第 4 季召開一次 「花博公園營運績效審查會議」就基金會所提報之委託營運績效提 出檢討與建議。 (二)工作小組:除上述每年一次舉辦之「花博公園營運績效審查會議」 ,為加強督導,於「績效評核督管委員會」下另設「評核工作小組 」,由本局督導人員組成,含召集人、副召集人各 1 名及組員 7 名(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綜合企劃科、工商服務科 及農業發展科各一名),每年第二季前往園區進行例行性評核及不 定時抽查,並將評核及抽查結果於「花博公園營運績效審查會議」 提出供委員參考。
  • 六、本要點所需書表格式,由本局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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