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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處應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管道,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 處公開揭示。 申訴專線電話:23949211分機 222 申訴專用傳真:23967116 申訴電子信箱:d03010521@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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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處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由 雇主與受僱者代表共同組成,負責處理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置 委員三至七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擔任會議主席,由處長指派之, 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得指定其他委員代理之,女性委員代表不得低於 二分之一,並得視需要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派遣勞工如遭受本處 員工性騷擾時,本處將受理申訴並與派遣事業單位共同調查,將結果 通知派遣事業單位及當事人。
法規名稱: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1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112)北市稽人乙字第1123202129號函修正第5、8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