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產業局依本辦法規定得發給獎金、獎牌或獎勵狀時,其發放方式如下 : (一)檢舉案件屬違法情事重大案件經裁處確定且執行完畢者,按裁罰金 額數之百分之二十發放獎金。 (二)檢舉案件非屬違法情事重大案件,經裁處確定者,發給獎牌或獎勵 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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