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本小組置成員五至七人,由觀傳局派員兼任,必要時得邀請具設計、 產品開發或行銷相關領域專家提供諮詢意見。 全體成員任一性別以不低於全體成員總數三分之一為原則。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