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友善列印功能
print
列印
close
關閉
法規名稱:
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案件經核定後申請變更得免辦理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
制(訂)定日期:
民國 103 年 05 月 28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03年5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3)府都設字第1033002810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03年6月17日起實施
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案件經核定後申請變更得免辦理 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內容詳如附件。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