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肆、政府組態基準及共通性軟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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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加入 TPEAD網域之個人電腦,政府組態基準設定及共通性軟體之安 裝及更新由資訊局使用 TPEAD目錄服務進行遠端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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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未加入 TPEAD網域或無法使用 TPEAD目錄服務進行遠端部署之個人 電腦,政府組態基準設定及共通性軟體如有安裝及更新需求,由資 訊局提供相關資料或檔案,各機關應自行完成部署或安裝,若未涉 及資通安全風險者,應於次一工作天起二周內完成,若涉及資通安 全風險者,應於次一工作天內完成,並回報資訊局。 政府組態基準設定及共通性軟體安裝及更新是否涉及資通安全風險 及其緊急程度,由資訊局依個案認定及通知。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目錄服務管理要點
制(訂)定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05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資安字第1123006599號函訂定全文16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