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耕地三七五租約登記檢查及聯繫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105.03.17 修正)》 本要點前經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以八十三年十一月四日(八三)府地三字 第八三○七一六三二號函訂頒,以九十四年十月四日(九四)府地三字第○九四二二 五三二五○○號函頒修正第四點,嗣以九十五年六月二日(九五)府地三字第○九五 三一四五六八○○號函頒修正,前後歷經二次修正。現因本府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府法三字第一○○三四三六三五○○號令修正發布之「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組織規程」 已將原「地政處」名稱修正為「地政局」,另本市中正區、萬華區及大同區已無三七 五租約及本府地政局一○四年三月三日北市地資字第一○四三○三八六五○○號函通 知各機關「地政整合資料庫查詢系統」停止使用,為免日後資訊服務系統名稱變更而 須修正,爰刪除資料庫查詢系統名稱,並作文字修正。另「耕地三七五租約辦理註銷 、終止、變更登記情形統計表」統計項目內容業已涵蓋「耕地三七五租約檢查項目統 計表」,爰刪除「耕地三七五租約檢查項目統計表」。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7-05-2001
臺北市耕地三七五租約登記檢查及聯繫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3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5年3月17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地權字第105306660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