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113.06.28 修正》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自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訂定發布後,歷 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十一年四月十五日。為因應氫能車輛之發 展、加油站業者多角化營運及便利加氫站之設置,爰修正本規則部分條文,其修正要 點如下: 一、第五章章名修正為「加油站與加氣站或加氫站合併設置」,並增訂加油站與加氫 站合併設置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八條之一、第十九條之一及第十九條之二) 二、增訂加氫站為加油站得兼營之項目;將加油站經營許可經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 失效,納入其兼營項目之核准併為失效之事由,並明定原兼營項目欲繼續營業者 ,應依其各該法令辦理,以符實際。(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
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產業發展類
民國 113 年 06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經濟部經能字第11358002220號令修正發布第26、35條條文及第五章章名;並增訂第18-1、19-1、19-2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