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十二條及第三十九條附件七修正總說明(105.10.25 修正) 》 為因應消費者多元需求差異性,輔導計程車產業開拓新客源,鬆綁計程車車身標識, 爰配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九十一條修正第四十二條及第三十九條附件七,對於提 供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之車輛予以鬆綁相關規定,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其車身標示及顏色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四十二條) 二、不得設置車頂燈。(修正條文第三十九條附件七)
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交通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20731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5087281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42條條文及第39條條文之附件七;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