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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勞動類
民國 105 年 03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05年3月11日勞動部勞動福1字第1050135251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
  • 《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修正總說明(105.03.11 修正)》 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於三十二年七月十六日由前社會部訂定發布施行,歷經三次 修正,最後一次於九十二年四月九日修正施行。茲因行政院組織法業於九十九年二月 三日修正公布,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該法第三條第九款規定,行政院設勞 動部。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改制為 勞動部。爰擬具「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修正案,將職工福利金條例及 其施行細則所稱主管官署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為「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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