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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勞動類
民國 112 年 09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12年9月4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1120512570A號令修正發布第44條條文及第31條條文之附表二;增訂第10-1、31-1條條文;除第31-1條條文及第31條條文之附表二自112年12月16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條之一、第三十一條之一、第四十四條及第 三十一條附表二修正總說明(112.09.04 修正)》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發布 施行後,期間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十年六月二日。基於數位 趨勢及簡政便民,並強化外國人力仲介公司就所引進外國人發生行蹤不明之管理,爰 修正本辦法第十條之一、第三十一條之一、第四十四條及第三十一條附表二,其修正 重點如下: 一、運用數位方式受理及審查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及就業服務專業人員 等相關申請案件,增訂主管機關得公告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修正條文第十條 之一) 二、定期查核外國人力仲介公司引進外國人行蹤不明達規定之人數及比率者,於一定 期間內暫停其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申請簽證。(修正條文第三十一條之一及第三 十一條附表二) 三、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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