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網域名稱管理要點訂定總說明(112.08.14 訂定)》 為統一規範本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及受本府監督之行政法人網域命名規則,明 確識別,減少虛假網域,提升資通安全,本要點共計十九點,其重點如下: 一、明定本要點訂定目的。(第一點) 二、明定本要點適用機關範圍。(第二點) 三、明定本要點名詞定義。(第三點) 四、明定機關網域命名規則。(第四點至第八點) 五、明定網站網址命名規則。(第九點至第十點) 六、明定網路基礎服務網域命名規則。(第十一點至第十二點) 七、明定主機基礎服務網域命名規則。(第十三點至第十四點) 八、明定互聯網基礎服務網域命名規則。(第十五點至第十六點) 九、明定網站之最左邊域名命名規則。(第十七點) 十、明定要點實施前,已使用網域名稱處理規則。(第十八點至第十九點)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34-05-201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08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資訊局(112)府授資安字第1123009312號函訂定全文19點;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