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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34-03-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4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資創字第1143003761號函修正第8點條文之附件五;並自114年4月1日生效
  • 《台北通後台帳號管理暨戶役政稽核作業原則附件修正總說明(114.04.01 修正)》 本作業原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訂定。為使內部稽核作業流程標準化, 並符合實際稽核作業流流程,本局擬修正本作業原則附件五紀錄表格式之相關內容, 共計兩點,重點如下: 一、第九項內容,因現行規範所列「查核」文字定義較為模糊,並參考實際內部稽核 作業流程,擬將第九項文字調整為「每月抽查戶役政紀錄案件,每月抽查比率至 少為 3% ,抽查筆數不得少於 10 筆,查詢總筆數少於 10 筆者,應全數抽查並 留存紀錄。」 二、第一項、第二項、第九項之詳細說明,刪除預設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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