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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研考類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中華民國96年3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34571號令修正公布第2條條文
1.
  • 法務部 108.03.27 法律字第10803504730號函
  • 對於在監服刑人員所發之各項文書,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此時該受囑託之監所長官即立於送達人之地位,由監所長官對於在監服刑之受刑人按行政程序法第72條第1項規定為送達,亦即第89條規定係第68條第1項之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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