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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行政管理類
民國 97 年 07 月 02 日
中華民國97年7月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112211號令修正公布第28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97年7月24日行政院院臺秘字第0970030737號令發布定自97年9月1日施行
1.
  • 內政部 99.01.13 台內地字第0990010811號函
  • 依檔案法規定,地政事務關機可對申請檔案之應用人為資格審查,而檔案應用之駁準申請,則係依檔案法第18條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等相關規定,為決定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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