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政部 99.01.13 台內地字第0990010811號函 依檔案法規定,地政事務關機可對申請檔案之應用人為資格審查,而檔案應用之駁準申請,則係依檔案法第18條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等相關規定,為決定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