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5.12.06 法律字第10503515600號函
- 法務部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語股法官聲請釋憲案,有關行政程序法第74條所定寄存送達生效日之相關事項」之說明
2.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2.03.25 環署空字第1020024370號函
- 有關行政機關文書寄存送達應於何時產生效力之疑義
3.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0.12.15 行執一字第1000009018號書函
- 行政程序法第68、72、73條等規定參照,行政機關或郵政機關將文書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由應受送達人本人、其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該處所郵件接收人員簽收,即發生送達效力
4.
- 法務部 95.08.21 法律字第0950028034號函
- 關於行政執行文書寄存送達之生效日期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