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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地方自治類
民國 114 年 06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內政部台內民字第1140123209號令修正發布第15條條文
1.
  • 銓敘部 111.12.26 部法五字第1115517864號函
  • 地方制度法第55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10條等規定參照,直轄市政府如置副市長及副秘書長各3人,因轄內人口下降至未滿250萬人,且未配合修正組織編制減置副市長及副秘書長各1人時,直轄市政府於組織編制未完成修正前,現職副秘書長有1人出缺時請即配合辦理職務歸系註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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