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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3511號令修正公布第77-1、77-2、77-4、77-5、77-13、77-17~77-19、77-22、83、90、91、95、116、486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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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政部 101.12.04 台內地字第1010360330號函
  • 縣市政府對於不動產糾紛調處申請書繕本所載之當事人個人資料,除其姓名、住所資料外,有無填載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不影響調處程序之進行,若已填載者,於送達時得予隱匿不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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