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政部 98.08.04 台內地字第09801390722號函 重測土地圖簿面積不符情形,應加強督導並擬定清查計畫積極改善 2. 內政部 98.05.20 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724546號函 登記機關就當事人持法院核發之已起訴證明辦理訴訟繫屬事實之註記登記,因並未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不動產權利,非屬行政處分,故不須將登記結果通知該訴訟標的之不動產登記名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