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3.11.03 簽見 憲法未明文規定抵抗權之行使,其行使方式及法律效果僅見於學者之見解,實務上未成熟,故本案就全民健康保險補助款強制執行案,仍在行政訴訟等救濟途徑中,似乎不符抵抗權行使之要件,故應以不行使為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