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8.09.24 行執案字第10832003110號函
- 有關滯納遺產稅代位辦理繼承登記之申請疑義,法務部以108.09.11法律字第10803512930號函說明
2.
- 法務部 108.09.11 法律字第10803512930號函
- 「義務人因繼承而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或「義務人死亡而遺有不動產」之情形,均可依強制執行法規定代辦繼承登記後實施強制執行。 國稅局未能提出義務人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而無法釐清繼承關係,屬事實認定之爭議,並非法律上障礙
3.
- 經濟部 104.07.29 經商字第104024188960號函
- 依變更登記前之事實基礎所為後續登記處分是否據以撤銷之疑義
4.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4.05.29 行執法字第10400530360號函
- 行政執行在取得執行憑證後,查得義務人有車輛,於移送各分署執行時,分署於查封車輛後,自應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及強制執行法第1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函請監理機關登記其事由,以禁止義務人辦理車輛異動
5.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6.01.04 行執一字第0946000007號函
- 稅捐稽徵機關代位滯納稅款之義務人申請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其逾期申辦如無故意或過失,能否免予科處罰鍰疑義
6.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4.02.01 行執一字第0946000072號函
- 納稅義務人滯納稅款時,稅捐稽徵機關得代位申辦繼承登記,惟應審慎製作繼承系統表,並註明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