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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08 年 05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8年5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3461號令修正公布第115-1條條文
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8.11.27 行執案字第10832003890號函
  • 為免各行政執行官及執行同仁於審查、認定及計算「維持義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之數額時,個案見解過於岐異,提供「義務人主張其薪資債權係『維持義務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所必需』而聲明異議應如何處理之實務問題解析參考資料」供參
2.
3.
  • 法務部 100.08.30 法律字第1000019995號函
  • 法務部就「行政執行事件已對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核發移轉命令,或有合併法院執行、義務人破產、公司重整、義務人經法院裁定更生或清算中等情形之一者,案件得否因此報結」之說明
4.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1.27 簽見
  • 扣押命令雖及於未來發生之繼續性給付債權,惟有不確定性,若第三人對未來債權亦同基於同一契約有違約金債權可資抵銷,為保護其權益似應容許行使抵銷權,而僅就抵銷後剩餘之款項債權為扣押效力之所及較為合理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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