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3.08.20 行執法字第10300028470號函
-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義務人其他財產權經依法拍賣,參與分配人承受之價金應依法進行分配確定後,承受人得以其對義務人之金錢債權主張抵銷者為其應受分配金額,至分配予其他債權人價金,承受人應繳納後由行政執行分署發給其他債權人,此部分尚無從行使抵銷權
2.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1.07.23 行執一字第0910003374號函
- 有關營業稅溢付稅額得否作為執行標的,得抵繳滯欠稅額及其罰鍰亦或為法律上禁止扣押之財產權等疑義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