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2.06.04 行執法字第10231001750號函
- 行政執行法第1、9、26條、行政程序法第3條等規定參照,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具體執行事件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情事有所主張,顯屬聲明異議事項範疇者,應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處理,尚不能適用行政程序法「陳情」規定辦理
2.
- 法務部 97.12.24 法律字第0970040172號函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來函詢問,就執行標的物而言,若繼承人對該物主張係其固有財產,應如何救濟為宜,就實務見解應認有繼承人行此主張時,應先由民事執行處就該物之外觀及相關文件認定該標的物是否已由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