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4.02.16 行執法字第10431000340號函 有關公司法第27條第1項但書規定,代表法人股東行使董事職務自然人,是否為行政執行法第24條第4款所謂法人之負責人疑義,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列各說理由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