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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役政類
民國 110 年 01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181號令修正公布第41、47、50條條文 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7953號公告第2條第2項、第3項所列屬「內政部役政署」之權責事項,自112年9月20日起改由「內政部」管轄
1.
  • 法務部 103.01.08 法律字第10203513040號函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參照,該條第1項所稱「權限委託」係指涉及對外行使公權力之權限移轉,並應就委託事項具體明確規定;又該項規定僅係公權力委託容許性之概括規定,並非委託之法源依據,如政府機關擬將其替代役業務,以權限委託方式委託民間辦理,須先查明替代役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有無得將該項業務委託民間團體辦理之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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