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103.01.08 法律字第10203513040號函 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參照,該條第1項所稱「權限委託」係指涉及對外行使公權力之權限移轉,並應就委託事項具體明確規定;又該項規定僅係公權力委託容許性之概括規定,並非委託之法源依據,如政府機關擬將其替代役業務,以權限委託方式委託民間辦理,須先查明替代役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有無得將該項業務委託民間團體辦理之法規依據